《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認定管理辦法》來了 每個托位每月補助300元
2024年09月11日08:05 | 來源:四川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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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每個托位每月補助300元
9月10日,記者從成都市發(fā)展改革委獲悉,《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認定管理辦法》已于近日正式印發(fā),對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的認定范圍、認定標準、補助標準等進行了明確。
《管理辦法》將普惠托育價格與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,參與認定的托育機構(gòu)需合理定價,每人每月保育費收費(不含膳食費,下同)不高于機構(gòu)所在區(qū)(市)縣公布的城鎮(zhèn)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%且不超過4000元;全日托保育費以每月22天折算到日,時間不少于8小時;半日托收費不超過全日托費用的50%,時間不少于4小時;計時托收費不超過全日托折算到日標準的20%,不足1小時的,按1小時計算。
《管理辦法》規(guī)范了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認定管理。按照符合條件自愿申報的原則,有意向開展普惠托育服務(wù)的機構(gòu),需提出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的認定申請,由區(qū)(市)縣衛(wèi)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發(fā)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核并公示,公示期屆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,認定為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,納入?yún)^(qū)(市)縣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目錄。
《管理辦法》提出,經(jīng)2024—2025年度認定或復(fù)審?fù)ㄟ^的普惠性托育機構(gòu)可享受托位補助,按照備案核定托位數(shù)和實際運營時間給予每個托位每月300元的補助資金〔若按備案托位數(shù),人均建筑面積低于8平方米(不包括戶外面積)的,按人均建筑面積8平方米(不包括戶外面積)計算補助托位數(shù)〕。(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蔣君芳)
(責編:袁菡苓、羅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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